关于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心身健康幸福工程幸福公益宣讲团讲师授课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4-04-18       作者:新闻中心

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心身健康幸福工程幸福公益宣讲团讲师:

  为了更好的开展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心身健康幸福工程公益讲座活动,规范其管理,凡参加2014年3月26至3月31日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幸福工程幸福公益宣讲团讲师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初中高特级讲师,在全国开展幸福工程公益讲座活动时必须遵守统一规定要求,现将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1、没有获得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心身健康幸福工程幸福公益宣讲团讲师资格证的人员严禁进入幼儿园、大中小学校讲座和开展各种活动。

  2、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心身健康幸福工程幸福公益宣讲团讲师授课前必须提前两周向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心身健康幸福工程公益项目办申请报批。填写《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心身健康幸福工程幸福公益宣讲团讲师授课表》中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xf@bamaol.com并抄送1732367317@qq.com。核审通过后开展的幸福大讲堂方被认可。

  3、讲师开展幸福工程公益讲座时必须悬挂统一横幅;应用统一课件模板;上课必须佩带讲师工作证、培训合格证;统一背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幸福宣讲团背包;

  4、拍摄幸福工程公益讲座现场照片(照片包含主讲讲师、互动环节、听众场面、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幸福大讲堂标准模板横幅(横幅logo标题清晰可见));

  5、发送主讲讲师的课题名称、讲课课件(统一课件模板),如无课件请发送讲课大纲;

  6、幸福大讲堂公益讲座授课的时间、地点、听众对象范围;

  7、其他有关本次活动的有关材料,比如新闻报道,媒体采访,学校反馈信息等;

  8、在幸福大讲堂公益讲座活动结束三天内,填写《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心身健康幸福工程幸福公益宣讲团讲师授课登记表》中反馈表(见附件)将完整登记表与上述资料一同发送至xf@bamaol.com并抄送1732367317@qq.com登记备案;

  9、递交所有上述符合要求资料至上述邮箱经核审通过后方可视为此幸福导师本次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幸福大讲堂授课有效,作为课时费的发放依据。

  联系人:

           杨萍:幸福工程执行总指挥 幸福宣讲团团长

          手机:18098953031 QQ:147302909 邮箱:006@bamaol.com

          杨雪:幸福工程公益办公室主任

          手机:18038186886 QQ:1732367317 邮箱:xf@bamaol.com



中国梦·关心下一代心身健康幸福工程公益项目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